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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

2020-02-09 09:00:44

来源:   吴巧龄


    水母网2月9日讯(通讯员旅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相关部署要求,2月7日,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日起启动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工作,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
     暂退范围为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为加强疫情防控,提高办理效率,保证金暂退全程采用网上提报和邮寄送达形式,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督促辖区内旅行社提交取款申请书和银行保证金存款(开户)证实书,进行核对后将汇总材料发邮件或邮寄至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直旅行社直接发送邮件至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烟台文化和旅游局统一为各旅行社开具《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邮寄至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及市直旅行社,各旅行社持通知书可赴银行办理暂退事宜。

     《通知》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完成全市旅行社暂退保证金工作。市县文旅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指导和督促相关旅行社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此外,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市县文旅部门将加强监管,对未按期交还保证金的旅行社依法依规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吴巧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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