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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安全 | 轻信“攻略”里的低价游,小心被“倒卖”

2021-05-17 15:44:56

来源:水母网   通讯员 旅宣



水母网5月17日讯(通讯员 旅宣)近年来“旅游攻略”越来越火,引发的欺骗游客消费等问题频频曝出严重损害游客权益小编提醒大家“攻略”里的低价游不可轻信小心被“倒卖”。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案例解析

一名用户在百度搜索中看到一篇“旅游攻略”,欣赏攻略之余注意到,其中包含了联系方式,联系后发现,支付200元定金就可以预订一次旅游行程。看似便捷实惠的一次消费,殊不知这背后竟是一个“黑旅游团”。这是近日某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执法人员查处的一起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

近期,文化和旅游部持续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了两批指导案例,上述案件是以“网络推广”非法招徕旅游者的典型案例。

相关执法人员介绍,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某旅行社通过百度营销系统,在百度搜索中推广旅游攻略形式的旅游广告,内容主要是以普通旅游者的口吻介绍云南旅游,攻略中包含旅游参考价格、具体旅游行程等内容,重点介绍了两位旅游客服的联系方式和微信号。添加这两个客服的微信后,客服就会为旅游者推介具体的旅游线路,提供包价旅游服务,旅游者支付200元定金就可以预订具体行程。经查,该企业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游者联系该企业客服人员后,客服人员会根据旅游者选择的不同旅游线路,将旅游者分发给对应的地接旅行社,地接旅行社再安排导游提供具体旅游服务。

执法人员介绍,此类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广告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的案件中,当事企业多数为空壳公司,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注册百度营销系统账号,发布含有诱导内容的攻略形式旅游广告。

本案中某旅行社没有实际经营场所,实际经营人梁某长期生活在异地,通过互联网开展相关业务。当事人在注册公司时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均不真实,这些都大大增加了案件调查的难度。执法人员通过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在相关部门协助下,锁定了违法人员信息,并在实际经营人所在地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协助下,找到了实际经营者梁某。某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根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该企业通过网络招徕旅游者牟利。这种经营模式中,存在多个“买客卖客”环节,旅游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能已经被多次转手,游客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该经营模式为“不合理低价游”提供了土壤。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旅游安全中心主任韩玉灵教授分析,在互联网技术不断普及、上网获取相关旅游信息成为常态的背景下,本案当事企业所采取的违法经营模式具有欺骗性和典型性。类似案件的共同点是,未按法律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提供虚假信息注册系统账号、发布有诱导内容的旅游广告、没有实际经营场所等。旅游者在“买客卖客”的环节中被多次转手,不仅旅游品质无法得到保障,旅游者维权、执法部门调查取证查处违法行为的难度都较大。

韩玉灵提醒大众,我国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对旅行社实行市场准入制,2013年出台的旅游法进一步确立了在我国实施多年、行之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制度。广大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要查看其经营许可和工商登记,确认其是否具有合法资质;要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与执法部门共筑阻断违法侵权行为的防火墙。

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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